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 七 )


二、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协议,行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本年度内,通过合伙人的充分协商及合伙人会议的充分讨论后决定,我所合伙人由原先的夏彪、武建平、张新华变更为夏彪、徐永祥、万正大,我所主任由原先的夏彪变更为徐永祥,已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并且在修改原有的章程及合伙人协议基础之上,完善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使我所能够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这些制度包括:收案审查审批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执业公示制度、案件归档制度、责任赔偿制度、律师管理制度等,力争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贯彻这些制度,我所先后利用星期天时间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为我们所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三、扩建了律师团队,组织全所律师坚持每星期五下午学习,力求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所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5名,行政办公人员3名,聘用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新加入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为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请本所老律师或外所的大律师,以谈心得、谈体会、谈经验等交流方式组织全所律师共同学习,以促进以老带新、新老律师交流的共同发展的局面 。

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 。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 。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 。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