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买合同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 。数量: 台 。
2、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 。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4)其他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