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三 )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前甲方必须负责过户给乙方,甲方代乙方交付集资房款的单据和收据及购房资料由甲方付给乙方保管,收执,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款另外开收据给乙方 。
(2)乙方责任:乙方负责付清上述所有转让款给甲方和合作建房款给广州市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五、 违约责任:
【集资房转让协议书】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总房价的双倍价额的违约金 。
六、 其他:
(1) 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
(3) 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甲方集资建房权利义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产情况
1、甲方同意将以甲方名义参加的. 集资建房名额指标转让给乙方,即甲方自愿将 集资建房权利让与乙方,且将甲方与 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由乙方履行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额支付集资建房款,享受该集资建房产权项下所有权利 。
2、该房屋位置,面积约128平方米,此房屋属于电梯居住用房) 。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将该集资房的集资指标出让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小写¥200000元) 。此款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以甲方名义向甲方所在单位缴纳首付房款人民币捌万元(小写¥80000元),余款在甲方接到所在单位缴款要求后,按甲方所在单位公布的房屋价格通知乙方缴纳余下款项(余款多退少补) 。
3、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小写¥280000元) 。余款在甲方所在单位通知后由乙方缴纳 。房款所有票据由甲方领取后当即交付乙方保存 。
3、其余附加费用(包括契税、公共维修资金、权证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通知乙方缴纳 。
三、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取得该集资建房手续后,不得将该集资房占有或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该集资房用于抵押、担保等;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
2、因该集资建房以甲方名义参与集资,故应以甲方名义办理集资建房的房产证及国有土使用权证、契证等(还包括水电等税费),待产权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要出具各项证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