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借款合同( 四 )


4 C.其他方式:
4、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 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 , 应在借 款到期日30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 经乙方审查同意展期的 , 双方另行签订 展期协议 。如乙方不同意展期 , 则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借款担保
1、甲方必须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 式可以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中的一项或数项 。
2、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
(1)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
(2)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抵押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
3、若本合同债权属于最高额担保项下的债权 , 则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
(1)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
4、前两款未列明的本借款合同的担保 , 也在第五条第一款所称的“担保”范围内 。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 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
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法人及其关联企业的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
5、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 , 配合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 , 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经营资格证明;
(2)工商管理费、税务缴纳记录证明;能够证明符合其经营范围的购销合同或发票;
(3)经营业绩和收益情况;生产经营计划、统计报表、工程预决算资料;
(4)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
(5)所有对外担保的情况;
(6)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 。
6、甲方应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 , 个体工商户、企业在经营状况恶化或被吊销执照、关闭停业、被宣布解散、被申请重整、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 , 书面通知乙方 , 同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全乙方的债权 。
7、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层管理人员、通讯地址、联系人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