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会员点赞过多被罚,法院:处罚无依据


【大众点评会员点赞被罚】4月27日上午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顶级会员诉“大众点评”刷赞之争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作出改判 , 判决大众点评平台撤销毕先生账号的“三级处罚”记录;恢复其账号贡献值43143点;补发“PASS”卡一张;赔偿毕先生律师费及公证费共计5000元 , 驳回毕先生其余诉请 。
连续10小时
每小时点赞超2000
大众点评作出“三级处罚”
2015年 , 毕先生用手机号注册为大众点评用户 。毕先生自称因为疾病 , 常年在家休息 , 日常有充足的时间活跃在大众点评平台 。随着时间的推移 , 毕先生在平台发布了大量文字、图片、视频等 , 也慢慢得到了众多用户的关注 , 成为大众点评等级Lv8的顶级会员 。
2019年9月25日至10月9日期间 , 大众点评平台监测到毕先生账户每日点赞量在11000-25000 , 其中连续多个小时每小时点赞量在1000-2000个 。又过了半个多月 , 平台又监测到毕先生账户点赞量出现相似情况 , 其中连续10个小时以上每小时点赞量1600-4000个 , 一个赞用时不到一秒钟 。大众点评结合系统监测数据与人工经验判断 , 认为毕先生现在账户的点赞数据是异常的 , 非其本人所为 。
于是 , 大众点评根据《大众点评用户服务条款》《美团点评用户诚信公约》对毕先生发出了预处罚的通知:
通过买粉或第三方软件等方式干预或制造虚假的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等社交数据 , 扣除其诚信分9分 。
在毕先生申诉失败后 , 对其作出“三级处罚”决定 。
预处罚期间点评不进精选、扣除违规点评贡献值、禁发点评等内容90天;倒扣除现有贡献值50%;撤销VIP;取消会员年会权益;禁止申请平台组织的霸王餐等免费活动90天;论坛公示 。
一审
点赞异常 , 扰乱平台秩序
处罚未侵权 , 驳回诉请
毕先生认为大众点评对其作出的处罚是无事实依据的 , 侵犯了其财产权和名誉权 , 于是将大众点评告上法庭 , 要求撤销对其账号的三级处罚记录;增加其账号贡献值56643点 , 其中包含处罚时扣除的43143点 , 以及处罚期间因点评无法进入损失的13500点;同时要求补发其账号“PASS”卡一张;在平台公示大众点评诚信处罚相关明细规则和依据;给予其“大V年会”名额一个;并对自己进行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等 。
一审中 , 毕先生当庭进行了点赞演示 , 1分钟点赞91个 。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毕先生的点赞行为不符合一般点赞行为的行为特点 , 也无法实现真实的点赞功能 , 所以毕先生的行为确属会扰乱平台的正常秩序 。因此 , 大众点评平台依据《美团点评用户诚信公约》对毕先生采取处罚并不属于侵权行为 , 判决驳回了毕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