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谋杀你的妻子( 二 )


可见打得之嚣张,手段之残忍,用力之凶狠 。
2010年7月,王光宇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是的,只有6年半 。
2014年初,王光宇被提前释放 。他认识了一个23岁的小姑娘,两人结婚 。几个月之后,北京一家妇女法律咨询中心接到一个女孩的求助,说自己受到严重家暴,一提离婚,丈夫王光宇就扬言要杀她全家 。
不知道这件事结果如何,没有后续,是最近因为和颐酒店事件又被重新翻出来 。
可以想象,王光宇一定是有恃无恐的 。
毕竟他也不是第一次弄死一个女人了 。
轻车熟路呀 。
不就是再坐几年牢嘛,多大点事 。
相应的,2012年底,四川一女性长期受家暴,手指都被老公切了,出于自卫,杀了自己老公,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才改判死缓 。(情感故事 www.wenzhangba.com)
2014年,一位广东女性,因为丈夫有外遇,剪掉了他的JJ,被判4年7个月 。相比董珊珊事件,有人说,一条人命和一条海绵体价值差不多啊 。
为什么当时王光宇只判了6年?
因为法官认定的是虐待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
虐待罪的最高量刑是7年 。
当时王光宇的检察官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讲述自己为什么定虐待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
说实话,这是有史以来让我最愤怒的文字之一 。
【如何谋杀你的妻子】这位检察官的说辞是:
1.“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指的家庭成员之间,故意杀人罪可以发生于任何人之间”——所以你看,你杀老婆,是虐待;杀路人,是故意伤害 。这等于鼓励罪犯们:如果你想谋杀一个女人,很简单,娶了她吧 。
2.“在主观方面,虐待罪主观上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并不想直接造成被害人伤亡的后果;故意伤人罪则是有意识地造成被害人伤亡”——所以王光宇纠集一伙帮凶几次抓董珊珊,非法监禁,打得董珊珊多处肋骨断裂,腹部血肿,导致她死亡,这些都不是他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涂点云南白药、贴个创可贴就可以满血复活的是吗?检察官是瞎的吗?
3.“在客观方面,虐待行为属于连续犯罪,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而故意伤害罪属于一次性行为”——所以,经常性犯罪比一次性犯罪量刑更轻喽?你特么是在逗我?你的意思是,不要一次性就把你的妻子弄死,请长期持续地虐待她吗?
有人说检察官是收了钱了 。
老实说我觉得没收钱才更可怕 。
如果没收钱他都觉得他这么定罪是对的,是众人皆醉他独醒,是只有他最懂法,以后同类案件发生,他还会这么判 。
这特么才可怕啊 。
你知道在国外一个家暴者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