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规章制度怎么写?(14)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 。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