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写法怎么样?( 三 )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 。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 。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 。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 。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