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入口地址( 二 )


七、加强日常监管中违法行为发现 。招投标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围标串标甄别系统随机抽查比例,对投标人数量较多的项目重点甄别,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串通投标行为及时甄别 。研发升级围标串标甄别系统,实现投标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甄别全覆盖 。
八、加强标后合同履行监管 。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后半年期限内不得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执法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中发现违法分包或者转包行为的,将进一步核查相关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发现线索,依法立案查处 。
九、增强调查取证的专业技术力量 。对围标串标甄别系统发现的投标报价雷同性较高的相关投标文件,招投标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重点对投标报价规律性差异以及报价组价文件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工料机价格等错误一致或无理由一致等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
十、严格涉案单位和人员配合调查义务 。招投标监督部门通知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接受约谈,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要求配合调查 。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能按要求配合调查的,暂停相关单位在本市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直至配合后恢复 。
十一、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 。招标投标违行为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能主动供述、检举违法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拒不承认的,禁止相关单位和人员6至12个月内参加本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情节严重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
十二、严格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完善招标代理诚信体系建设 。出台招标代理诚信考核办法,加强对招标代理企业及人员的管理,完善对招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 。招标代理有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公开曝光 。情节严重的,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个人将被禁止在本市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