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如何写?( 六 )


2、 请假条需如实写明申请活动组织、活动名称、活动地点、请假时间、请假人数、请假人员名单及所在学院;
请假条申请表需指导老师签名、盖章 , 一个活动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超过50人的活动需经指导老师签名、盖章后 , 送至校团委书记审批

团委学生委员会户外宣传栏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团委学生委员会户外宣传栏(十二块)分配至校一级学生组织自主使用 , 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学生会、社联、青志、勤管、红会、科联、针协、艺术团、就委、学生处承担宣传及管理责任;
2、共青团广东药科学生委员会宣传栏分配方案: 图表所示
①青志 ②勤管 ③学生会 ④就委 ⑤校团委学生委员会 ⑥、⑦学生处 ⑧红会
⑨社联 ⑩艺术团 11科联12针协
注:
1、管理宣传栏的各组织有义务维护好所管辖宣传栏外貌的整洁美观 , 做好清除广告 , 充分做好团学、团建宣传工作;
2、校团委学生委员会每周安排人员定期检查 , 并将宣传栏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公示于团委学生委员会公众号:GDPU团委 。
3、若发现有组织未能做好宣传栏维护清理工作 , 致使宣传栏出现污损 , 脏乱等情况 , 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将对其予以警告 , 若尚不更改则予以书面警告并要求上交检讨书 。若一个学年内书面警告次数超过三次则取消该组织对所管辖宣传栏的使用权 。(评分 , 成绩与评定优秀学生组织直接挂钩 , 及奖金激励 。版面延续期限不能超于一个月 , 明文规定不能转让使用权 , 检查必须拍照备案 , 每月评分信息挂网 , 明文规定商业性宣传内容不能超过50%,超于50%的广告必须取缔 。要求宣传栏不准留白 。要求喷画的完整性 。)

宣传管理奖惩制度
1、相关情况及管理要求如下所示
1) 编号 。喷画、横幅统一于右下角标注团委学生委员会给出的指定编号 。团委学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横幅、喷画进行检查 , 对首次违规现象作出口头警告并于两天内复查 。若复查时违规现象仍然存在 , 则记过一次;
2) 宣传物资维护 。喷画、横幅等宣传物资如有严重掉落的现象 , 严重影响校园宣传环境 , 团委学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通知后两天内(包含通知当天)相关组织仍不自行拆除或维护 , 团委学生委员会有权拆除并视其违规 , 记过一次;
3) 宣传期限 。喷画、横幅等宣传时间均为两周 , 在无续申请的情况下 , 宣传到期第二天相关组织则需自行拆除 , 如到第三天仍不自行拆除 , 则视为违规 , 记过一次(例如10号到期 , 则11号一天为拆除时间 , 12号则不能出现此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