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如何写?( 二 )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
第七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 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 。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