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经典读后感有感( 七 )


由于没人把他当人,自然也没人给他教化,他与人之间更没有任何化学性质的交集,他靠着自己的嗅觉和感知了解这个世界,但对抽象概念无能为力 。
对于那些表示无气味体的词,即那些抽象的概念,首先是伦理道德方面的概念,他学起来最困难 。他记不住这些词,常常混淆起来,直到成年了仍不喜欢运用这些词,并经常用错:正义,良心,上帝,欢乐,责任,恭顺,感谢等等——它们究竟表达了什么,他不明白,永远捉摸不透 。《香水》是一个自我缺失的天才寻找自我的犯罪故事,在从出生就处于人与人之间绝对疏离的环境中,他对世界唯一的认知来自于他自己的嗅觉,但嗅觉并不能交给他善良和爱,他不知道活着的意义,甚至不知道自己和动物有什么区别,直到他在国王即位周年庆上闻到那个加工黄香李子的少女的味道,他被自己的嗅觉引领着,告诉他,占有这种味道便是他人生的意义 。于是,他开启了他疯狂的一生 。
相比于电影,《香水》小说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格雷诺耶成长的这个疏离的世界,也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他对自我的渴望,对周遭世界给予反馈的渴望,以至于使得他最后即使是犯了罪大恶极,在小说这个语境当中呈现出来的也更像是作者对这个人与人之间隔着铜墙铁壁的黑暗时代的控诉,而非像电影中表现的那样像是对扭曲人格的猎奇 。
电影《香水》剧照 2006《香水》中格雷诺耶的悲剧像是一个符号,一个时代的隐喻,相比之下,《鸽子》中那个名字拗口的主人公,他与世界的隔离更像是一种个体的主动选择,在当下也更具有现实的普遍意义 。
小说开篇便点明了主人公“不喜欢动荡,讨厌那些打破内心平衡、扰乱外界生活秩序的事件” 。
光看开头几页,很多在大城市蜗居生活的年轻人一定会有同感 。
主人公约纳丹(再次翻书确定是这几个字没写错)被老婆劈腿后从乡下来到了巴黎,租了一间需要与很多人共用洗手间的屋子,白天在离住处5分钟路程的银行当保安,晚上回到这个只属于自己的小房间,他对这个只属于自己的小房间极其的依恋,认为这是他“在这个动荡不安的世界上的安全岛,是他牢靠的支撑点,是他的庇护所,是他的情人 。似乎只要待在这间屋子里,他就是安全的,自由的,他和这间屋子里的一切保持亲密关系,而与屋子外部的一切保持着疏离 。下边这一段,相信很多有过合租经历的朋友都会心有戚戚:
约纳丹刚刚起床,穿上拖鞋和浴衣,准备像每天早晨那样在刮脸之前先去趟公共厕所 。在开门之前,他先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听过道里是否有人 。他不愿意碰上邻居,更不愿意大清早穿着睡衣或浴衣碰上他们,而他最不愿意的是在上厕所的途中 。发现厕所里有人,已经让他够不舒服的了,而在厕所门前与另一个房客相遇,简直让他感到难堪之极 。如果以上这些都还能让我们普通人有共鸣,那么这个怪老头接下来的行为就要让我们匪夷所思了 。有一天他的爱心小屋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只鸽子,约纳丹竟然被这只鸽子吓破了胆,他不敢出门去洗手间,而只好在自己的洗脸池里边尿尿,最后提着行李逃离了这间他心爱的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