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宅建设调研报告格式怎么样?( 二 )

二、农民住宅建设和管理难的主要原因
(一)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1、需求强烈 。目前,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相对比较迫切,加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口到了结婚高峰期,以致农民建房需求相对比较集中 。
2、供给短缺 。开展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后,国家实行“地根”紧缩政策,政府可安排的土地总量大为减少 。在此背景下,加上一些地方对农民建房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农村个人建房土地指标分配不够到位 。这样,由于受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指标限制,致使一些村即使有规划,村民建房的审批仍然无法有序进行 。
(二)规划布局缺乏衔接
一是“两个规划”不衔接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不同步,在编制规划时又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建房需求,导致许多村庄周边没有预留相应的建设用地 。两个规划不统一、不衔接,使许多农民建房不能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村庄规划审批权在地方政府,调整相对容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的调整审批权在省政府,调整较难,如涉及基本农田调整还要报国务院批准,要调整就更难 。新村选址涉及基本农田无法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农民又不愿去,农民建房受到很大制约 。
二是某些村庄规划过度超前,群众难以接受 。大部分村民习惯在房前屋后从事农业和家庭加工业,如果住宅过度集中,势必给农民从事生产活动带来不便 。同时由于按村庄规划的建设对配套设施要求较高,相应的费用也高,一些农民负担不起 。
三是规划和政策的调整导致农民建房无法报批 。部分农民建房受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的制约较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一些重要区块、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尚未确定,村民点的选址与规划一时无法落实 。目前,**县城1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编制中,除和平、夏官营外,有的镇甚至还没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列入议事日程,严重影响了规划区农民住宅建设的正常审批 。
(三)农村建房用地困难
一是选址在基本农田上的村民点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无法实施 。全国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后,除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征用基本农田外,严格禁止将基本农田用于建设项目,在基本农田上的村民点规划由此就成了一纸空文 。
二是宅基地调换难 。在村庄规划点集中建造村民住宅,必然涉及队与队之间、户与户之间宅基地调换问题 。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基本上没有预留建房用地,而法律规定非经承包权人同意,不得收回或调换承包田,承包人在调换土地时往往要价较高甚至漫天要价,村民之间难以达成共识,无形中加大了村民建房的难度 。同时由于对村民建房用地调节不力,加上农村宗族和派性等历史原因,使得宅基地调换更加困难 。这是许多村有规划、有指标,但村民点建设迟迟不能启动的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