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思考的论文怎么写?

人工智能的伦理学思考
【作 者】胡增顺
【作者简介】胡增顺,开封大学 开封 475004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是用计算机模拟人的某些智力活动的专门技术,除了技术本身,它与人的思想、行为有着密切关系,而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则存在一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本文就人工智能与伦理学之联系表明了观点 。
【关 键 词】人工智能/伦理学
分类号 TP18
一、伦理学就是广义的道德学,它研究道德的本质、形成及发展规律,是关于理由的理论,即做或不做某事的理由,同意不同意某事的理由,认为某个行动、规范、做法、制度、政策和目标好坏的理由 。它的任务是寻找和确定与行为有关的行动、动机、态度、判断、理想和目标的理由 。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必将有利于社会伦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伦理道德又有其相对独立性,相当时间同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平衡,一些传统观念会较长时间地保留在人们的头脑中 。人工智能(又叫AI)是近年来最活跃并能引起人们极大兴趣的领域之一,它的目标是用机器(尤其是指计算机)尽可能地模拟人的精神活动,达到一定的“智力”水平,它已能够在人的工作水平上解决化学、生物、地质、工程和医学中的某些疑难问题,而这些工作,没有一个人可以不用思维得以完成 。尽管人工智能发展的水平距离人类真正的思维、感觉、理解、自我意识等还相去甚远,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越来越多的有着特殊功能以奇异的方式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专家系统”的不断涌现 。人们对这些本领高强但功能单一的“孤独”的“专家系统”似已习以为常,甘愿在那么多的领域俯首称臣,因为其中任何一个系统都是其所在“部门”或“岗位”的佼佼者,处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留给人们并为大众所固守的一隅唯剩思维、意识、生命以及痛苦和欢乐……
二、从本体论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命应化分为生物学生命和人格生命,即把生物的人与社会的人区分开来 。生物的人是属于生物分类中脊椎动物门、哺乳类、灵长目、人科、人属的有机体 。从受精卵、合子、胚胎这个角度来看,人同其他生物特别是某些种动物并无本质差别,都是活体,是生命 。而对于社会的人则要他(或她)参与到社会实际活动中去,去学习交流,去遵守大众公约,到社会这个大的开放系统中体现其生存的必要和价值 。在自然界中,从物质构成的角度来看,人之所以成为万物之尊,是因为我们拥有一套不同于其他物种的独特的基因结构,而这种遗传物质,是用同样的生物分子以独特的组合方式构成的,是独一无二的DNA 。虽说从植物到动物,人们已进行了无数的DNA分子的重组研究,造就了各式的“杂种”,虽说遗传学、免疫学、病理药理以及防疫等学科日新月异,但关于人类自身的重组试验(如创造一个亚人种)是被明令禁止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拥有一系列不同于其他物种的形态、生理、心理方面的独特特点,我们有严格的伦理规范(虽然这些规范对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尽相同),因为人之所以称为人,其社会属性一点也不能被忽视,我们有自我意识,于是也就有了:我思故我在;我就是一切;万物皆备于我…… 。因此,一个健全的人,应是生物学生命和人格生命的统一体,前者是基础,是先决条件,当人体发展到产生自我意识时,人类的生物学生命发展为人类的人格生命,当不可逆地丧失自我意识时,又复归为人类的生物学生命 。那么,我们要问,自我意识是否为人所独有的呢?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