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旅费管理制度怎么写?( 七 )


5、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当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际发生交通费报销,(除事前申请紧急情况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外,其他一律按公交车标准给予报销) 。
第四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
二、各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出差申请表
篇3:差旅费管理制度2014xx传播有限公司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及附加费用、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超标准自负”的报销原则;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包干费用的住宿费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毕后凭出差单及报销发票进行报销. 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别按以下定额标准报销差旅费 。
注:4.1.1、部门总监及其他职务人员出差,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当出差任务需要时;当陆地交通工具行驶时间达24小时(含)以上时;当机票折扣后票价与陆地交通工具票价差价在10%以内(含10%)时;
4.1.2、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4.1.3、市内交通费凭票每人每天分别按上限:省会(区)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区)城市及以下地区40元/天;县(市)城市30元/天;乡镇10元/天,据实报销 。随公司车辆出差,只报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不报销其他交通费;
4.1.5、票据丢失或无票据者,一律按定额标准的80%报销(需提供同类性质发票);
4.1.5、所有因公需报销交通费用的员工,必须在交通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及往返地点(票据正面已注明了往返地点的除外) 。4.
2、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
单位:元/天
4.2.3、省外一般地区指上述二类以外的地区;
4.2.4、公司人员出差,应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费按其协议价格凭票报销 。如果没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省内地级城市及以下标准报销 。4.
3、生活补助费标准: 4.3.1、地区划分同上第4.2条;
4.3.2、员工出差期间从事业务应酬的,业务招待、应酬等需用餐费应以邮件、短信等书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级予以报批,经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 。在公司报销了业务应酬费用的,对参加人员每参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当天生活补助费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