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怎么写?( 二 )


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不能超过桶内的三分之二 。(不合格寝室每人扣1分)
暖气上面禁止放置物品,墙壁上禁止粘贴广告、海报、粘钩等 。(不合格者个人扣1分)
不得私自更换寝室、床位,且寝室门锁不能随意更换 。(违者个人扣2分)
寝室内不许吸烟、喝酒、禁止进行点蜡等有关火的活动,且一经发现烟、酒、蜡烛等没收处理 。(违者个人扣3分)
寝室内不允许经商、养宠物、打麻将及其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违者个人扣2分)
寝室内禁止使用吹风机、电压板、热的快、电热锅等违章电器 。一经发现没收并严肃处理 。(违者个人扣3分)
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查寝人员的管理,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查寝人员 。(违者个人扣3分)
注:以上违规物品一经发现,及时没收,且统一放置在学生会办公室 。
附则
德育分加减情况详情见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手册
违规处罚情况详情请见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手册
注:此文件需粘贴至寝室门后与值日表对齐 。
工学院
2018年9月14日

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怎么写?


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
定本规定 。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一条 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物品不得蓄意损坏;
第二条 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 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打闹、猜拳行令、高声喧哗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
第四条 严禁男女混住;严禁员工占房、私自转租;严禁擅自将外单位人员或家属在宿舍内留宿;
第五条 非住宿人员进入员工宿舍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前台登记,在宿舍逗留的时间不应超过晚间23:30分;
第六条 严禁在楼道和楼梯泼水、随地吐痰,随意堆放垃圾(垃圾倒在指定的地方);
第七条 不得向窗外倒水、扔东西、吐痰; 第八条 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第九条 大小便入池并放水冲洗,不得将杂物扔入便池; 第十条 保持墙壁干净,不在墙壁上涂写刻画,张贴各种字画; 第十一条 个人物品、被褥码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臵晾晒;
第十二条 宿舍区内禁止饲养动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臵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 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