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承诺书如何写?

质量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和本人,为保证养殖河鲀鱼源基地生产河鲀产品的质量安全作出如下承诺:
一、养殖河鲀鱼源基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 。
二、保证提交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 。
三、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认真做到:
1、建立养殖档案 。内容包括养殖数量、生产模式、种源、进出场日期,水质监测情况,病害发生、用药治疗、河鲀死亡及无害化处理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并保存每批养殖河鲀产品档案至产品全部销售后3年以上 。
2、建立并认真执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做到养殖河鲀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确保养殖河鲀可追溯到池塘、网箱、工厂化养殖池 。按有关规定对河鲀产品进行标签标识 。
3、建立定期河豚毒素检测制度 。建立不少于一年一次的河豚毒素检测,有关结果保留三年以上 。
4、养殖品种保证 。保证不在备案基地范围内养殖备案品种以外的其他河鲀品种 。
5、养殖用药保证 。保证不使用禁用药物,对于允许使用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和休药期等规定 。
6、每年12月底前向中国渔业协会报送河鲀生产经营情况 。
四、接受各级养殖河鲀鱼源备案基地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备案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的生产和产品流向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特此承诺 。
申请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如何写?


为了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以及“三无”商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以及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503号令、省政府3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粘贴式台账 。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
5、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待销、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三无”商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大宗商品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