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生育保险要交几个月才能报销,报销比例规定

苏州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 ,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 , 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 , 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苏州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 , 以及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的规定 。
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 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
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女参保人员产检待遇享受期 , 从其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信息之日起 , 至本次产程结束(生育分娩或因生育引起流产、引产)之日止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产检信息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 , 在3000元限额内 , 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
2.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 , 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 , 发生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 , 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生育保险规定结付 。
列入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
3.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基数 , 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 , 128天;难产、剖宫产的 , 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15天 。
4.一次性营养补助: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 。2021年7月1日起 , 计发标准为1888元 。
办理程序
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 ,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 , 灵活就业人员须持《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 , 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