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三 )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被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的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三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五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用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