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契约)格式怎么样?( 八 )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 须经另一方同意 , 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 一方转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
2.组织合营公司新建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
3.协助办理引进设备中国境内的运输 。
4.办理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
5.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
6.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
7.负责协同乙方提供引进境外设备清单 。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规定的出资额提供现金、并负责合营公司引进的设备运至中国 。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器设备 , 交通工具 , 办公通讯设施 , 材料零备件等有关事宜 。
3.负责境外设备和技术资料及价格咨询 , 并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
第七章
产品销售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 , 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销售 , 外销部分占×% , 内销部分占×% 。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产品的外销:
1.合营公司自营出口×% , 内销×%;
2.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外销×%;
3.合营公司自营的部分也可委托其他外贸公司外销 , 合营公司产品的内、外销作价原则 , 由董事会研究确定;
4.外销产品 , 合营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产品所收回的外汇货款全部返还合营企业 。
第十七条
内销产品由合营公司在国内直接销售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注册之日 , 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 其中甲方委派×名 , 乙方委派×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经过协商产生或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 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成员也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合营企业的其他高级管理职位 。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对于重大问题(如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 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合并、经营决策等) , 应一致通过 , 方可作出决定 。对其他事宜 , 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