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会计固定资产的折旧及账务处理方法( 二 )


2、由此可知,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 。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方法 。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法” 。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 。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 。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些拆除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费用 。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还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值) 。即先从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 。
二、年限平均法
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三、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四、年数总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预计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
五、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以此类推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
怎样做好会计固定资产的折旧及账务处理方法

折旧年限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
最低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
怎样做好会计固定资产的折旧及账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