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制度12篇( 三 )


1、六不、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不焚烧树叶、不漏收堆、不往明沟暗渠、雨水箅内清扫垃圾 。
2、六净:路面净、路牙子净、人行道净墙基、树坑、绿化带净果皮箱或垃圾箱净雨水箅子净 。
3、道路普扫 。每一天空上午普扫完第一遍下午普扫第二遍 。
4、巡回保洁 。普扫后实行日常巡回保洁 。
5、具体清扫保洁时间由市政局根据季节转换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
6、清扫保洁范围 。主路面、人行道、人行道之外至墙基(沿街房墙边)、绿化带 。
7、节假日期间务必照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
四、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要求清扫人员持续街道整洁、街道排水通畅、持续垃圾箱、果皮箱清洁、全天保洁保洁率为100%由管理人员每日检查督导 。清扫工清扫保洁职责区范围内有以下状况之一者由管理人员当场记录并告知当事人作为处罚的依据处罚金额月底从工资中扣除 。
清扫保洁考核制度如下:
1、主路面、人行道及人行道至墙基(沿街房墙边)不清扫的每发现一次扣5元;
2、规定时间不扫完的每次扣5元;
3、漏收堆的每堆扣2元;
4、雨雪后不及时上岗或清扫积水、积雪的每次扣5元;
5、垃圾箱处脏乱的扣2元;
6、保洁范围内有人畜粪不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罚2元;
7、路面及绿化带内不允许焚烧树叶和垃圾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
8、不按时保洁、迟到、早退的扣5元;
9、不允许向雨水箅子内清扫尘土及垃圾每发现一次扣罚2元;
10、人行道、树坑、墙基内杂草不及时清除的每次扣罚2元;
11、雨水箅上有垃圾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罚2元;12、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的扣5元;
13、不服从管理顶撞、谩骂管理人员或拒绝在考核表上签字的每次扣10元;
14、在规定的巡回保洁时间路段内不见保洁人员或保洁人员在屋内蹲岗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
15、工作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如发现立即辞退;
16、有事逐级请假每人请假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天每超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无故不请假者每一天罚款1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 。
17、无故旷工超过三次者;连续旷工超过3天予以辞退;18、职责路段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如花砖、地沟盖板、雨水箅子、树木等)要认真进行看护如有被盗和破坏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
五、按季节调整工作时间提高清扫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持续城区街道干净整洁 。
六、认真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xx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清扫保洁制度 三:
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