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 二 )


2.轮胎:轮胎胎体无泥土,轮毂光亮 挡泥皮清洁不破损 。
3.车引擎盖内:发动机及各配件上、引擎盖内侧面清洁,无明显的积灰和泥土 。
4.箱:后备箱物品摆放整齐,车用工具定点放置 。
5.垫套:坐垫套系牢固、清洁卫生 。
6.垫:地垫整洁,摆放整齐 。
第十七条 常规保养
1.车辆常规保养包括:车辆行驶到一定公里数必须要进行的正常保养和每三个月需要例行检查二级保养 。保养流程参照车辆维修流程 。


2.保养项目及要求(参考附表) 。
第十八条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各部门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经指定车辆维修点进行维修检查,按以下标准进行审批:
1.车辆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综合部审批 。
2.车辆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须经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
车辆如果在外出现必须维修需求时,须按照维修保养申请流程,进行维修检查,并电话汇报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经审批决定是否维修,回公司后及时补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
第十九条 车辆维修登记
各部门须根据《车辆维修登记表》要求填写车辆维修明细,每月28日前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车辆维修登记表》交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汇总存档 。
八、洗车卡管理
第二十条 综合部负责指定洗车点,费用管理与结算 。各部门至综合部车辆管理员处领取洗车卡并登记 。
九、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项目:车辆费用管理包括保险费用、用油费用、维修费用、车辆饰品购置费用、洗车费用、用车期间的路桥费用、年审费用等相关使用费用 。
1.保险费用:综合部负责所有车辆保险供应商的选择评估,相关保险种类选择和购买,以及出现保险索赔问题的处理 。
2.用油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在市区内的车辆用油必须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公司采购,尽量减少现金加油、油费综合部统一分配和报销 。
3.车辆维修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维修费用按照车辆维修流程处理,由综合部负责费用控制 。
4.车辆饰品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饰品配置和购买按照车辆维修流程处理 。
5.洗车费用:由综合部统一购买和放发 。
6.路桥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路桥费用,须经过用车人的签字确认后,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报销 。
7.年审费用:根据国家规定车辆进行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综合部统一办理和报销 。
第十九条 费用报销
1.保险费用由综合部统一报销,报销附保单复印件 。
2.用油费用应附定点加油明细方可报销 。
3.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车辆饰品费用,驾驶员凭借《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车辆维修明细表》客户联,综合部审核后方可报销 。
4.车辆所有发生的使用期间发生的路桥费用,必须采取一事一报原则,各部门凭填写完整的《用车申请单》、经用车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所发生的票据,方可报销 。所乘人员为客户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须本人签字,出车结束后应及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综合部由行政后勤经理确认 。
5.驾驶员的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包括曝光费用、违停拖车费用等 。
十、车辆应急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辆发生事故必须报告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处理流程参照《公务车与交通车应急处理办法》、《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十一、车辆入库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车辆在无任务时一律有序停放在厂内指定位置,严禁公车私用 。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综合部或各部门负责人同意的,可将车辆停放公司以外的停车场所:
1.第二天9:00以前需要用车的 。
2.驾驶员17:30以后用车结束的 。
3.公司自备交通车 。
停放在公司以外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安全放在第一位,如造成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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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驾驶员管理十二、驾驶员定义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是指:公司专职驾驶员,各部门自行驾驶人员 。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驾驶人员,驾驶人员须有一年以上实际驾龄,经综合部测试通过并备案后方可驾驶部门车辆 。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驾驶人员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
十三、工作礼仪
第二十八条 仪容仪表
1.头发:头发梳理整齐,不掩住耳朵,常理发、勤洗头,禁理光头 。
2.脸:每日保持脸部清洁,鼻孔内汗毛不长出鼻孔;不留胡茬,维持脸部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