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 )


3.内衣:内衣穿着整齐,常洗澡、勤换衣,里面的衣服不长出外衣 。
4衣服:衣服平整,无油渍,无破损,口袋不外翻 。
5裤子:裤子干净整齐,裤脚不卷起,口袋不外翻,拉链拉好,系好皮带 。
6鞋:皮鞋清洁光亮;运动鞋系好鞋带,鞋面干净整洁 。
第二十九条 敬语微笑服务
1.驾驶员应使用以下敬语:“您好,欢迎乘坐我公司的车”、“高兴为您服务”、“我帮您拿”、 “请上车”、“您去哪里”、“请勿忘记您的…”
2.与宾客首次见面时,应主动热情,使用敬语,微笑服务 。
3.驾驶员应站立车门一侧迎接客人,主动打开车门,并根据客人需要,开放空调或音乐 。
4.如遇复杂路面时,应主动提醒客人注意坐好 。
5.客人下车时,驾驶员应主动为客人拿下行李 。
十四、工作规范
第三十条 车辆检查
1.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 。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 。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
2.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若车辆发生的故障与每日检查的项目有关,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3.驾驶员每次长途出差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的冷却、润滑、电系、制动、轮胎等部分 。
第三十一条 其它规定
1. 驾驶员的手机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畅通 。
2. 出现紧急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
十五、考核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职驾驶员的考核以不定期的对车辆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检查的项目包括:车容 车貌、车内环境、安全事故、个人仪容仪表、个人的服务质量、各种记录、油耗等
第三部份 安全管理处罚十六、事故分类
第三十三条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即为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事故金额3万元以下的非预警性事故 。
十七、非事故类责任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况经综合部核实后,每项次罚款100元,款项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 。
1.违反驾驶人资格管理规定的驾驶公车 。
2.违反公车有关保险、加油、维修事项管理规定 。
3.未经综合部审核和同意,擅自对公车进行改装、加装或添置非原车配置用品 。
4.出车里程与行驶记录严重不符的 。
5.未经允许公车私用的,将公车借给外单位或个人的 。
第三十五条 下列的情况综合部核实后,每项次罚款200元,款项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 。
1.违反《 公务车与交通车应急处理办法》、《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程序的失职行为 。
2.各公司或部门所属公用车辆逾期三个月未按综合部规定时间建立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或维修保养记录 。
3. 停放在公司以外的车辆,驾驶员保管不善的,造成车辆受损的 。
十八、事故费用保险足额理赔类责任处罚
第三十六条 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裁定书》,罚款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 。
1.发生轻微事故,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时,每次罚款500元 。
2.发生轻微事故,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时,每次罚款200元 。
3.发生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时,每次罚款百思特网1000元,直接辞退 。
4.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时,每次罚款1000元 。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驾驶累计扣分超过9分以上的司机,公司取消其车辆专任驾驶员的资格 。
十九、事故费用保险未足额理赔类责任处罚
第三十七条 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裁定书》进行责任界定,公司损失费用为事故实际发生费用减去保险等理赔费用,罚款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
1.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50%处罚 。
2.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40%处罚 。
3.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30%处罚 。
4.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20%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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