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三 )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相关问答
【问】工伤期间可以辞职吗?
【答】可以辞职 。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如果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也不需要辞职,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如果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可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时,再辞职更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