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省政府令242号( 九 )


根据《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1、工亡人员享受待遇:⑴丧葬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2021年为例,待遇为6×4297=25782元;⑵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2021年为例,待遇为20×26955=539100;⑶符合供养条件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
2、⑴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救治记录或凭证以及《死亡证明》 。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要提供相关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 。⑶因战因工伤残军人申请工伤的,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在赔偿上的区别
1、本质不同
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
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2、认定不同
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有关事故证明书、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等费用的原始单据及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 。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保险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结案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