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三 )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经我区有市外转院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 。在转出、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现金垫付后,由参保单位凭《常州市生育保险转院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按规定一并报销生育医疗费和待遇 。
问:3.生育保险的药品和诊疗目录是如何规定的?
答:生育保险用药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37号)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生育医疗的特点,将其中和生育相关的、目前分类为丙类的部分项目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乙类药品和项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个人自付比例均定为 0 。异地相关待遇经办流程及待遇申报材料友情提醒:参保职工须在常州市(含武进、金坛、溧阳)卫计部门申办《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
问:4.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目前已确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具体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及今后新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网站(rsj.changzhou.gov)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