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邮电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官方

http://202.119.225.34南京邮电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官网地址http://202.119.225.34
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对提高我校硕士生的整体素质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优化硕士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对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本校及全国重点院校的考生 。
二、接收专业
凡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
三、接收比例
我校各硕士生培养单位每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人数应控制在当年下达给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30%以内 。
(一)全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总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校推免生总数的95%;各专业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总数,由研究生部根据相关专业当年招生数的比例,以及学科建设需要确定 。
(二)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数字由学院视具体情况并结合招生简章公布的计划酌情考虑,报研究生部审批 。在接收外校推免生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院的学科特点,尽可能地引进名牌学校、名牌专业的学生,比如“211工程”以及以上层次的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或四级优秀、通过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创造性表现等 。
四、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办法
根据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通知要求,外校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下列推荐材料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 。
(一)南京邮电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可另附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资格证明或推荐意见) 。
(二)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推免生个人简历 。两位专家推荐信 。
五、复试与录取
(一)加强复试工作 。学院均应加强对推免生的复试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等)由学院确定 。
学院须在10月中旬前完成外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推免生的平时成绩、复试表现、所在学校和所在专业的水平、地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优良者予以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由研究生招办统一向外校推免生寄发接收函 。
本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
(二)录取类别 。原则上推免生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如果教育部取消在新生中区分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等类别,则目前计划内接收推免生的办法中止执行 。学院拟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和外校)均占用本院当年度的硕士生招生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