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帆西扬经典读后感有感( 二 )


《东帆西扬》读后感(二):幸福的航船都是相似的,不幸的航船各有各的不幸
所有幸福的航船都是相似的,不幸的航船各有各的不幸 。与其说“耆英号”是一艘不幸的航船,不如说它是一艘满载着文化“差异”的航船:工业化过程中充满自信的西方社会与东方社会之间产生并正在扩大的巨大鸿沟 。
1846年12月,一群英国人投资购入一艘中式帆船,并以签署时任两广总督耆英的名字命名 。该船在广州和香港招募了中国船员和英国船员,装有供展览所用的大批中国物件,计划从香港驶向伦敦并大赚一笔 。
在途中,耆英号遭遇了种种险境,被迫登陆美国波士顿和纽约 。船上的中国船员对自己的待遇大为不满,于是“袭击”了船上的英国高级船员 。后者报警,7名中国船员被捕 。杰出的纽约律师丹尼尔·洛德免费代理7名中国水手出庭 。介入案件后,洛德逐渐意识到这些人需要救助,于是他找到了知名汉学家卫三畏 。卫三畏在中国做了12年传教士,在其纽约房客、中国朋友林景洲的帮助下,卫三畏确保这些水手从自身角度讲述了事情经过 。他们翻译了船员的口头证词和在香港签署的书面契约 。
卫三畏在1833年返回美国前一直在为《中国丛报》撰稿,1846年他刚刚着手《中国总论》的写作 。他热爱中国、了解中国历史、对鸦片贸易深恶痛绝,并对居住在中国的英国殖民主义者没有什么好感 。最终,他的努力使得法庭做出了完全有利于中国船员的判决:法庭命令纽约地区联邦警察局局长扣押了“耆英号” 。26名希望离开的船员被安排住在“纽约海员之家”,由林景洲和卫三畏照顾,费用由“耆英号”承担 。法庭命令凯利特支付船员们的船票费用和拖欠的工资 。凯利特如果拒绝,他就会失去“耆英号”——法庭将会把它卖掉,以偿还所有债务 。
本书作者对卫三畏和英国船长凯利特作了中立的判断:“毫无疑问,卫三畏的动机是高尚的,那些中国船员当然需要帮助,那些帮助也是他力所能及的 。但是,正如我们看到的,船员们声称自己只是签署了一个前往巴达维亚的近海航行协议,对于其他可能性毫不知情,这个说法是很难让人相信的 。洛德、卫三畏、林景洲、还有法庭都支持船员们的说法,好像再没有其他令人信服的可能,这种天真轻信的做法和查尔斯·凯利特恃强凌弱的行径一样都是自视高明的 。我们没有更多理由证实卫三畏笔下对凯利特和中国船员之间的关系的描述是唯一的,就像我们不能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凯利特的说辞一样 。”
显然,中国船员与凯利特之间的矛盾,正体现了“工业化过程中充满自信的西方社会”与“东方社会”之间关于理解方面的巨大鸿沟 。中国船员们幸运地遇到了一位几乎全部站在他们这一方的汉学家 。而对英国船长凯利特来说,就是一件十足倒霉的事了 。作者对他不无同情:“查尔斯·凯利特是个年轻人,他在获得‘耆英号’指挥权时只有26岁 。……把‘耆英号’开到纽约是件了不起的成就 。他一定非常仰仗中国水手长(准确说是副船长)的能力、航海技术和经验 。假如凯利特是法庭调查结果暗示的那种人,那么很难理解素尹双喜(副船长)为什么对他如此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