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二 )


女职工生产后单位未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不得享受生育津贴 。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临时聘用女职工等人员,如单位申报的职工月工资低于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产假期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直接打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反之不再计发津贴 。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其津贴打入职工所在单位的对公账户 。生育津贴低于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解决 。
(3)参保单位合并、参保人员工作调动、人事关系变更等情形时,按申报生育津贴时参保缴费单位进行发放 。
四、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信息(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需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帐户信息);
(2)发票原件,由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原件(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3)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待遇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4)《遵义市母子健康服务手册》或“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生育服务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信息(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需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帐户信息);
(2)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引产、流产、上环、取环、绝育或复通术等);
(3)发票原件、由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原件(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4)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待遇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5)因流产、引产涉及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的单位职工在申报待遇时需提供本单位对公账户信息 。
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在统筹区医院内直接报销,办理生育津贴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信息(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需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帐户信息) 。
(2)发票原件,由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原件(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
(3)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出院小结或含有住院治疗经过的出院证明记录,门诊开展治疗的提供门诊诊疗记录 。
(4)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待遇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5)因涉及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申报需提供本单位对公账户信息 。
(6)《遵义市母子健康服务手册》或“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生育服务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
五、生育报销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6.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