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管理制度10份( 五 )


1、经常组织开展梦想信念、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配合党委进取做好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 。
2、努力开展创立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职工读书自学等活动蓬勃开展,构成了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 。
3、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加强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的“三德”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典型、有整体效果 。
4、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群众文体娱乐活动资料丰富、礼貌健康;文化体育阵地和设施不断改善,坚持为职工服务,加强对阵地和设施的管理,使用效果良好 。
第九条以基层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为重点资料的自身建设不断强化(16分)
1、基层工会、车间工会、工会小组各项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女职工组织与本级工会同期换届),程序规范;新建、改制企业同步建立工会组织,临时(劳务)工入会到达集团规定要求;工会干部按规定及时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含女职委主任)的各项待遇得到落实,职工对工会班子和工会主席满意率到达85%以上;
2、兼职工会主席管理、考核、培训等制度完善和落实,按要求开展工会干部岗位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思想和业务建设不断加强 。
3、深入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合格职工小家到达100%以上,先进职工小家、模范职工小家分别到达30%和10%以上;加强工会进取分子队伍建设,作用发挥突出 。
4、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工作贴合《铁路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资产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工会经济活动自觉理解经审组织审查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无职责违纪行为 。
5、工会工作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各项工作有序,信息上下畅通,资料台帐齐全 。
第十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能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
(1)末按规定召开职代会,应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未提交职代会审议的;
(2)下属单位或车间没有100%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
(3)未经上报同意没有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改选的;
(4)未进行团体协商、签订团体合同的;
(5)未在职代会上评议领导干部,被评议领导干部未在职代会上口头述职的;
(6)年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不达标的;
(7)公司制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未按有关规定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
(8)未能完成集团和上级工会当年布置的重点工作的;
(9)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会组织维护不力,酿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