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管理制度10份( 六 )


(10)未能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任务的;
(11)发生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或职责职工因工死亡事故的,一般事故和人身轻伤事故超过了规定指标的;
(12)发生职责重大路风事件的;
(13)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被上级通报的;
(14)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超过规定控制件数的;
(15)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事件导致矛盾激化,发生职责团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 。
第三章建家考核
第十一条职工之家建设实行区分档次考核命名和动态管理 。职工之家的档次分为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三个档次 。非直管站段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的检查、考核、验收,由各公司工会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模范职工之家的检查、考核、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 。验收由集团工会制定标准,组织实施 。各直管站段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的考核、验收和命名,由集团工会组织实施 。
第十二条职工之家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并以分数区分档次:75分—84分为合格职工之家;85分—94分为先进职工之家;95分以上为模范职工之家 。
第十三条集团级模范职工之家和直管站段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每年检查验收一次 。检查、考核、验收主要程序是:听取申验单位党政工领导对建家工作情景的汇报;查看有关建家工作基础资料和职工小家建设情景,以及文体活动阵地、设施建设的情景;召开部分职工代表、劳模和工会进取分子座谈会,了解和征求对建家工作的意见和提议;按建制车间(班组)50—70%为调查面,采取抽样调查方式,组织不低于职工总数30—60%的员工参加民主评家活动,发动职工对建家成果测评打分(高度流动分散的大型站段,测评面视情景适当掌握);验收组综合情景后,与申验单位交换意见 。
第十四条基层工会申报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必须上报以下材料:
1、创立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工作汇报材料;
2、申验报告;
3、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登记表 。
第十五条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申报程序是:
1、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征求同级党政意见 。
2、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进取分子按职工之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建家工作报告 。
3、组织职工之家建设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合格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70%不能申报;先进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80%不能申报;模范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85%不能申报(高度流动分散的大型站段,测评面可适当掌握) 。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工会主席向大会报告建家工作情景,组织代表讨论审议并构成大会决议 。
5、写出申请验收报告上报上级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