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管理制度10份( 七 )


第十六条集团和各公司工会原则上每年一次对获得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复查到达标准的单位予以确认,坚持称号;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状 。
第四章命名表彰
第十七条集团工会每年检查、验收、命名一批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并颁发奖状,各档次的职工之家一律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连续三年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授予集团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兵称号,并在推荐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时优先研究 。
第十八条对命名的模范职工之家和集团直管站段的先进职工之家,除颁发奖状外,分别给予必须的奖励;模范职工之家增拨必须的活动经费 。
第十九条对200*年以前命名表彰的**级模范职工之家、公司级先进职工之家,一律按照新颁布的职工之家标准重新组织检查、验收、命名 。
第二十条因生产力布局调整、企业重组等原因被成建制合并、撤消的单位,凡已被命名为模范(先进)职工之家的其称号自然消失 。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号文《职工之家考核标准》同时作废 。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工会组织民管部负责解释 。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四:
"职工之家"是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场所,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之家"的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职工之家"只对学院广大教职工开放,严禁外人进入 。
2、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要自觉遵守活动秩序,坚持良好形象,讲究礼貌礼貌,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 。
3、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要爱惜公共设施,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严谨私自操作音响、灯光等设备 。
4、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损物品进入,违反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必将追究其事故职责 。
5、"职工之家"于每周三、周五晚19:30-22:30向广大教职工开,每周四午时2:30-5:30向各分工会、各部门开放 。若需使用活动场地,须提前一天向院工会提出申请 。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五:
为维护医院职工之家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
1、职工之家由医院总务科委托清洁公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坚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
2、职工之家的开放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00—12:00,午时14:30—17:30,晚上19:00—21:30;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 。特殊情景需另行安排的须经工会领导批准 。
3、职工之家主要为医院内部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工会领导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