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入口地址( 二 )


(三)具体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初中)和附件2(小学) 。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计划,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 。
(四)各学校于5月17日前完成辖区生源的摸底工作,并填写《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附件6),于5月19日一天将《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生源状况统计表》(纸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
四、新生入学政策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
(一)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教育局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对于6周岁入学确有困难的儿童,由中心校报当地镇政府审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政策年龄 。各小学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否则将导致学生无法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
初中:依据全家户口簿、学籍表和素质教育报告单登记入学;未在我县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县户籍,需回我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全家户口簿、学籍表和素质教育报告单,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
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4),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 。经核准,就近在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安排就读 。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教育局协调派位 。
二曲街办、原侯家村镇、原辛家寨镇、黑河桥以西司竹镇竹护村、王唐村、李家庄村、骆驼营村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县户籍并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二曲街办、原侯家村镇、原辛家寨镇、黑河桥以西司竹镇竹护村、王唐村、李家庄村、骆驼营村户籍以外的我县其它镇户籍到县城城区务工的人员 。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周至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周至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二曲街办、原侯家村镇、原辛家寨镇、黑河桥以西司竹镇竹护村、王唐村、李家庄村、骆驼营村户籍以外的我县其它镇户籍到县城务工的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