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入口地址( 六 )


(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各学校为所有入学新生办理学籍 。县教育局将按符合入学办理程序的学籍人数为各学校划拨生均经费 。为维护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
学生建档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转学 。转学相关事宜按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
(六)规范收费政策 。公办学校接受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
(七)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36号)精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 。
(八)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和毕业工作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各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张贴通告、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引导社会舆论 。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 。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社会了解,让家长理解,让各界支持,让政府放心,努力营造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九)在实施招生的过程中,各学校要牢固树立服务民生的观念,一切为学生的安全负责,于细微处着眼,在点滴上见精神,切实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 。各学校制定详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预案,切实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