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入口地址( 五 )


(二)对于以上类型的特殊儿童、少年,建议直接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直接登记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要求 。
八、小学和初中毕业工作
(一)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达到规定标准,发给统一印制的《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证书编码为学生中考号 。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由毕业小学于暑假离校前打印并发给《学籍表》(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小学公章),填写好并发给《素质报告单》 。
各初中、小学根据县局通知时间在学籍系统中将毕业生进行毕业操作 。
(二)综合素质评价:小学学生由县教育局安排,各学校组织实施 。初中按照市局相关要求进行 。
(三)学业评价:
小学毕业学业测试时间6月下旬,成绩以等级呈现,结果填入《素质报告单》 。县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或考核 。各科目的考试、考查或考核均不得收取费用 。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其他科目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时间在5月下旬,考查结果以等级呈现 。各科目考查不得收取费用 。
九、工作要求
(一)各初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入学和毕业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按法政精神和要求办事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格坚持按“学区服务范围”入学 。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小学由镇中心学校按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妥善安排好辖区内各小学(包括民办小学)入学和毕业工作,坚决禁止学生向中心小学流入 。
各学校按政策规定做好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条件子女的入学工作,确保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少年“有学上”,保证入学工作顺利 。具体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 。
非中国国籍学生,在我县就读义务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
(二)学校要严格按划片学区招生,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接收流入的学生 。任何学校不得按成绩招生,不得组织入学考试和入学后分班考试,任何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
(三)各初中只能接待家长或学生的报名,不得接待对口小学的集体报名 。各小学必须无条件为家长或学生打印和提供学籍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
(四)县教育局将派出由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查组,采取巡查或驻校的方式,对各学校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