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农业补贴项目和标准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财政厅会同省农委对原使用管理的省级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除外)进行了整合,统一整合为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并重新修订了《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及2021年全省农业发展重点任务,现将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项目扶持内容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以“统筹兼顾、精准有效、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绿色生态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集中财力支持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和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发挥应有效益,真正发挥政府引导资金对现代农业的推动作用 。
202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14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向贫困县倾斜,主要支持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农业服务体系、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等方面 。

(一)农业生产方面 。支持棚膜经济建设项目,用于政府布置重点工作完成新建棚室30万亩任务;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用于生物防治水稻二化螟试点、水稻重大害虫信息素诱控技术示范、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测土配方施肥、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农药管理及特色小宗作物用药调查与试验等实用技术推广示范;支持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用于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应急;支持农业机械化建设,用于建设100个全程机械化新型经营主体和保护性耕作项目 。支持农作物种业发展,用于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自主创新、市场竞争、市场监管、信息推广等能力 。
(二)农业产业方面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用于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加销一体化项目、与企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原料基地建设等方面,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用于支持人参、林蛙、食用菌、特产之乡等产业种(养)植基地建设与品牌产品开发、推介宣传建设;支持休闲农业发展,用于结合6个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建设,培育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支持设施建设,提高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增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用于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等9个产业科技新成果的示范与推广;支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用于扶持县(市、区)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村、边境村、软弱涣散村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