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关于职工工伤事故的管理办法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关于职工工伤事故的管理办法)
关于职工工伤事故的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
三、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进行工伤认定时其申请材料中应当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注:依据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
四、工伤管理程序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关于职工工伤事故的管理办法】

(一)、办理投保
1、新员工入职当天,依据《关于雇主责任险的缴纳办法》,行政人事部即安排缴纳雇主责任险;
2、新员工入职,原则性不安排在星期六、星期天 。
(二)、现场处理
1、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向上级主管报告 。
2、上级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并报告行政人事部 。
3、行政人事经理了解情况并现场拍照取证后,24小时内,将事故向保险公司申报 。
(三)、根据保险公司赔付材料要求,如需做伤残鉴定,则按如下流程进行申报:
1、工伤申报
1)、行政人事经理或受伤者本人在事故发生后的1个月内,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拿《工伤认定申请表》 。
2)、如伤者1个月内还未出院的,待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至“行政服务中心”拿《工伤认定申请表》 。
3)、如实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根据附则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如出院小结、在场人员证词、在职证明、个人照片等 。
4)、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送报行政服务中心 。
5)、约60个工作日内,工伤认定结果将以邮递方式寄到企业及受伤者家中 。
2、伤残鉴定
1)、伤者工伤认定确百思特网认并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至“海安行政服务中心”预约伤残鉴定 。
2)、原则上,伤者出院后且治疗后满6个月方可申请伤残鉴定 。
3)、人社局确定伤残鉴定时间和地点后,伤者携带《认定工伤决定书》、医院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准时参加鉴定 。
(四)、公司保险理赔和伤者费用报销
1、伤者必须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就医,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在保险公司不认可医疗机构就医的,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伤者自行承担 。
2、伤者资料期间所有证明材料(如发票、病百思特网例本、出院小结、CT片子、病假条等)必须全部交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理赔 。
3、伤者受伤治疗后,如确实需要休息的,必须出据医院病假证明 。
4、伤者治愈到岗(或不再产生医疗等其他必要费用)后,行政人事部整理理赔材料交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伤者医疗报销费用上限为保险公司实际理赔金额(含受伤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修养期间的工资补贴 。)
5、受伤医疗及出院后恢复停工期间,公司适当给予工资补贴,标准为60元/天,最长补偿时限为1个月 。
6、伤者治疗期间涉及的合理医疗费用,待保险公司理赔款到账后,一次性给报销 。
7、如伤者有其他要求,行政人事经理约同代理律师、保险公司代表和伤者本人协商后解决,或伤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