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家公司的注册信息怎么查( 三 )


二是一套材料申报 。改革前,对相同的申请材料,比如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等,需要企业分别向工商、质监、税务部门重复提交 。改革后,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同的申请材料,提交一份即可 。通过业务平台,实现部门共享 。同时,实现一表申报,在工商登记申请表格的基础上,增加一张信息采集表,采集质监、税务部门需要的信息 。在方便企业的同时,也节省了办理成本 。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 。对工商、质监、税务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改革前,需要各自审查把关,改革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通过业务平台,由工商部门将审查结果共享给质监、税务部门 。
四是实现了办理时限的大大缩短 。以设立登记办理期限为例,目前的制度设计是工商部门3天、质监部门3天,国税、地税各1天,最后打印营业执照1天 。在企业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需要8天左右的时间 。初步实现了国务院文件提出的简化手续、缩短时限的总体要求 。
五是改革红利最大化 。此次改革,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之规定,实现了相统一 。同时,鉴于改革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有效期限制度和收费制度 。比如,有关文件明确的改革有效期限制度: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 。改革前,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为四年,改革后有效期与企业的存续周期实现了相一致 。这此改革内容,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红利释放的延续,或者说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红利,对企业的触及力最大、最直接,实现了改革红利最大化 。
六是实现了监管有效衔接 。有关文件规定: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充分体现了放管结合、部门共治的原则 。其一,实行信息共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的同时,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共享给国税、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改革前,是工商部门登记后将这部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由于受技术手段及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限制,实际工作中落实得不是很好 。改革后,将这一环节提到登记环节中,实现了信息共享全覆盖 。其二,实行信用惩戒 。对税务部门认定的非正常户纳税人,工商部门督促企业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后,再予核准变更登记;对其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原税务登记机关出具的已办理完涉税事宜证明的,工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为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其三,实行联动监管 。工商部门将吊销、注销企业信息共享给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注销登记 。其四,严格市场退出 。对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这些制度设计,通过业务工作平台加以实现,对加强事中监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