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稳岗补贴政策条例,黑龙江稳岗补贴财务做账说明处理方法( 二 )


上述三项补贴,同一申请单位只能享受一项,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
四、补贴资金使用
各统筹地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实施三项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申请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支出年末在人社部年度基金决算报表支出项目—“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中“其他促进就业支出”项中列支,具体支出明细在财务分析中说明 。
五、审核认定及补贴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统筹地区应每年将本地(含所辖县、市、区)实施稳岗政策拟支出基金总额度,其中包括各项补贴拟支出额度、占总额度比例等情况,形成书面申请,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施 。
2申请稳岗补贴的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按补贴种类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生活补助 。提供稳定岗位措施(包括职工安置方式、安置人数、补贴职工花名册、薪酬或生活费标准);工会、职代会出具的富余职工人数、薪酬或生活费标准等相关凭证 。
(2)社会保险补贴 。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和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
(3)转岗(在岗)培训补贴 。依托本单位职工培训机构或委托技工院校开展培训的单位在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 。培训结束后,单位职工培训机构或委托培训机构应持《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培训合格人员名册、培训对象本人签名的未交纳培训费用的证明材料,申请转岗或在岗培训补贴 。
(二)审核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复核;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监狱管理局、大庆石油管理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三)拨付
经审定合格后,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账户 。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是贯彻落实我省“五大规划”战略决策,保障我省经济顺利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功能,维护就业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政策措施,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全力维护我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