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新规定( 三 )


六、从事下列社会事业和扶贫项目的,可按规定给予以下免税优惠:
(一)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卫生事业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
(二)兴办各类学校、幼儿园、实用技能培训班的,自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
【2021西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新规定】(三)文艺演出团体、体育比赛承办单位、文博展览承办机构和电影放映企业,自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