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三 )


14、生产工艺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
15、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应服从车间主任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主管处理 。
16、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
17、设备保养维修过程中好、坏另件物料要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
18、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器件必须捡起 。
19、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
20、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 。当日工作人员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
21、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 。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
2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
2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综合部处理 。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
2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
以上条款自公布日起执行 。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