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新规定(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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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营业税
(一)月销售额、营业额为多少的增值税小微企业或营业税纳税人可享受减免税
答: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月销售额未达2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个人),月营业额未达2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含本数)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
(二)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有关政府性基金的优惠
答: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含9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
(三)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答: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
(四)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答: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
(五)享受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需要专门申请或者至税务机关备案优惠事项,才能享受免征政策
答:不需要向税务机关专门进行申请或提出备案,在纳税申报时填列小微企业或起征点免税销售额或营业额的,视为自动向税务机关备案 。
(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否由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答:辖区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应自行到税务机关领用普通发票,自行开填,验旧和申报 。但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相关规定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普通发票 。
(七)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是否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