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新规定( 三 )


全面推行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小微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规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各地要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小微企业合作采取按项目运作培训模式组织新招收劳动力培训的,可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培训补贴 。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人社厅)
五、发展公共服务 。支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窗口和重点产业集群服务窗口,到基本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鼓励各类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入驻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省级财政资金以无偿资助、业务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入驻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成效明显、服务满意度高的服务机构、服务平台进行奖励 。对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确认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经信委)
六、支持基地建设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育成中心、商贸企业集聚区和各类孵化器建设的支持,并在场地租金等方面对入驻的小微企业予以优惠 。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继续做好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培育工作,加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对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确认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 。鼓励和支持有助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通过备案的孵化器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经信委)
七、完善信息平台 。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我省小微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 。继续完善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与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平台对接步伐,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的服务水平 。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增加小微企业样本,提高运行监测的覆盖面和准确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