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差旅费报销标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财政部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设区市含所有市辖区,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
第五条 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限额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级别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级详见下表:
公共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2021浙江差旅费报销标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表】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公务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公共交通工具 。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 。
第九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需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浙江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7号)要求购买机票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凭据报销 。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各单位应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通知》(浙财行〔2021〕7号)规定购买公共交通意外险(出差人员不需再按票次重复购买,不得再单独报销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