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二 )


报销范围包括住院(门诊)期间各项医药费用
当前 , 我市正积极推进单病种结算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 市人社局、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多份文件 。试点病种付费定额标准包含患者就诊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 , 即从患者确诊入院(门诊治疗) , 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或治疗方案)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门诊病情控制) , 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不仅如此 , 参保患者在择日住院前七天(指自然天数)内 , 所发生与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或临床治疗方案有关的检查费用 , 试点医院应予计入该试点病种付费标准 。
除超出普通病房床位标准、植入医用耗材超过规定限额以上的费用等明确规定允许另行收费的费用外 , 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
试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目录限制
参保人员在试点医疗机构因单病种就医过程中 , 所需用药、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等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限制 , 同时参保人员此次就医次数计入当年度住院次数 , 也不承担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费用 。
对于试点医疗机构执行力度 , 我市明确试点医疗机构需将全年收治符合单病种诊断且需要手术的全部病人纳入单病种结算 , 除诊治过程中出现病情严重变化 , 当其发生医疗总费用超过试点病种付费标准4倍情况外 , 不得退出单病种结算 。试点病种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将费用付给试点医院后 , 直至治愈不需再承担额外费用 , 超出试点病种付费定额标准以上的费用 , 由试点医院承担 。
此外 , 试点病种付费标准的费用全部视为医保范围内费用 , 患者按规定比例负担的费用享受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待遇 。同时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超过最高限额的 , 由商业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