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腐诗词 反腐的诗句有哪些( 四 )


2006年9月 , 中央纪委在系统总结《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 , 重新起草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 对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程序 , 以及如何监督检查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
2007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颁布下发 。此后 , 在规定的期限内 , 有1 790人说清了自己的问题 , 涉及违纪金额7 789万多元[3].《规定》从八个方面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 , 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 , 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自律 , 严厉惩治以权谋私行为 , 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 。一个多月后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明确了各种新型受贿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具体意见 。上述规定与意见基本一致并相互衔接 , 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被认定为是受贿犯罪 , 从而较好地实现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配套 。
2007年10月 ,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 针对反腐败问题 , 明确了以下三点:一是中央反腐立场非常坚定 , 态度非常鲜明 , 报告提到 , 我们党和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二是把过去讲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 , 而且作为党的基本建设内容之一确立起来 , 给了反腐倡廉新的定位;三是方针更加明确 , 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 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 三个“更加”表明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新的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