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政策文件( 四 )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的规定 。该文件规定 , 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 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
此次营改增之后 , 已不存在非增值税纳税人 。17号公告虽未明文废止 , 但其引用的依据已经失效 。因此 , 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 , 应适用17%的税率 。
十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
【2021年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政策文件】保安服务公司为满足用工单位对于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用工的需求 , 将安保员派遣至用工单位 , 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 , 符合劳务派遣服务条件 , 可以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47号)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