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2021年劳动法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 )


具体例子
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不能倒休 。
每月21.75天计算日工资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
如果一名劳动者领取北京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132.41元 。如果中秋3天均加班,加上休息日的加班费,总加班费最低应为308.97元 。
工资基数
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2021年劳动法加班费计算基数】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