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微企业的所有优惠政策(最新汇总)( 五 )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不需要事先备案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第二条规定: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
6、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规定:“三、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查账征收企业 。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二)定率征收企业 。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三)定额征收企业 。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
(四)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 。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五)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7、小微企业预缴时未享受优惠政策,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第四条规定,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统一计算和享受 。
8、小微企业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规定标准,应该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第四条规定,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如果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
六、印花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享受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小微企业的所有优惠政策(最新汇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一、自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